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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司法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临川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8-05-19   文件编号:
 

临川区司法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股、室、处:

    根据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临府办字(2008)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临川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部署,全面落实上级分派我局督查点的安全生产情况,立足防范于未然,加强事故预警及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各督查点上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
    上级机关指定的各生产督查点;我局主要督查点为七里岗宏达二区爆竹厂,目前该爆竹厂虽然停业生产,但必须做好停产后的安全工作,如原材料的堆放、厂房设施安全配套、值班人员落实情况等,以及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情况;
    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及监控等情况,以及跟踪治理。对我局分级负责的防汛堤段进行安全督查,加强汛期除险加固、防洪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从四月下旬至7月底各督查点上必须根据相关精神先行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
我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和精神,对责任区和生产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全面督查,对七里岗宏达二区爆竹厂将严格按要求进行督查。同时对防汛责任堤段要彻底排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坚决有效的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责任
    本局安全稳定工作由局长负总责,挂点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组织2—3名干警组成督查小组,迅速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及区安监局报告。

 

 

临川区司法局       
2008年5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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