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司法局开展树立法制理念维护社会稳定 矛盾纠纷专项排调活动实施方案 各股、室、处: 为了确保8月份北京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营造平安和谐的氛围迎接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到来,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开展树立法制理念,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专项排调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养群众的法制理念和法理意识引导和教育群众遇事自觉以合法方式反映合理诉求;进一步完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四大机制,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和谐因素;通过参与诸多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有效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引发集中上访闹事、阻断公路交通、冲击医疗机构等不稳定事件的发生;通过参与集中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尽全力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为我区赶超发展及项目带动战略提供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三月份的市、区综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综合治理人人抓,和谐稳定靠大家”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的自我约束力。二是结合“五五”普法工作中的“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农村基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三是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抓住典型的案例,以案析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四是全局干警充分利用自身工作平台,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对群众大力宣讲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宣传。 (二)认真摸排着力化解矛盾纠纷。采取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摸清本地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抓早抓小抓苗头,将大量的一般性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集中调处急大难不稳定问题。对摸排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认真梳理,进行分类汇总,规范建档。凡属突发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按“急”矛盾建档;凡属涉及人员多、范围广,跨区域、跨行业的,按“大”建档;凡属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政策性强的,按“难”建档。根据矛盾的不同性质和涉及的不同部门,开展一系列的调处急大难矛盾的专项行动。通过一系列的专项行动,调处一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打击借机闹事者,以维护法律权威。 (四)完善和落实长效维稳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四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让群众受到委屈有地方说话,发生纠纷有人协调,合法权益有人维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和完善反映灵敏,快速高效的急大难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急大难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化解,从源头上防范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五)强化对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积极参与对重点要害部位、案件多发地区、治安复杂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地区、铁路和公路沿线、矿山、企业周边地区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整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 这次活动从4月上旬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和专题会议举行部署。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调处整治阶段(4月21日至10月31日)。 在上半年4月份和下半年8月份各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月活动,层层开展调查摸排,梳理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开展调处、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局里组织力量,对全局开展树立法制理念,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和谐奥运的矛盾纠纷专项排调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长效维稳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党政主要领导为这次活动的主要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具体抓。各股、室、处负责人也要带头做好相关工作。全局干警要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对不稳定因素要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全局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维稳工作合力,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框架内,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有效防止因矛盾激化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跟踪问效,督查督办。局里根据区政法委的安排,组织督查组,深入所挂乡镇场、街办进行指导,跟踪督查,定期进行调度,协助解决问题。 (四)严格纪律,责任查究。对于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查究。 临川区司法局 2008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