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政法 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全省司法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根据区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司法行政队伍现状,特制定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生机活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政法队伍,为加快临川赶超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能力和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和达到“一高一低,四个一流五个不发生”的目标要求。即群众满意率提高,违法违纪率降低;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思想一流、作风一流、能力一流、业绩一流,不发生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案件、不发生公证错证伪证案件、不发生司法鉴定不采信案件、不发生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发生市、省电视台及中央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问题。 三、工作重点 1、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的时事政治教育,认清社会变化形势,提高政治感悟力。按照区、市政法委、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增强全体干警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政治理念。加强对全体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促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努力践行“八荣八耻”的荣辱观,进一步树立良好的行风和过硬的纪律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2、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突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公务员法》,提高队伍服务宗旨和执法能力。从严治警,严把“入口”,疏通“出口”。对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严重违法人员,坚决予以辞退和清调。加大对各股、室、处的工作目标考核考评力度,不断完善对全体干警素质考核和各种培训,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整合和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知识、管理、业务能力等素质结构,增强优势互补,整合优化区局各股、室、处负责人的特长,因岗选人,让每个人的潜能得到最佳发挥。坚持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健全干部谈话制度,诫免制度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领导干部的考核制度,加大对各股、室、处、各基层所的主要负责人的专门培训,以确保基层班子的执法素质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的能力素质建设,全面提高整体素质,提高服务实际水平。加强专业培训力度,提高解决新形势新问题的实际能力;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提高队伍可执行力;针对我区经济赶超发展的需求,加大对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服务经济赶超发展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通过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 4、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从严治警,强化对司法行政队伍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徇私舞弊;利益驱动;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以权谋私、办案或办证不负责,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造成错案问题,收费标准不统一,服务承诺不兑现;执行不力,弄虚作假;执法不文明,服务不热情,态度粗暴,欺压群众,对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的官老爷作风;违反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和江西省政法领导干部“五不准”以及江西省司法厅的“五条禁令”。 5、加强队伍管理机制建设,整合监督资源,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队伍的监督制度网络,用制度来规范依法办案、办证,促进公正执法,服务于民。一方面加大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增加自律意识;另一方面,整合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行业协会监督等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延伸监督触角,使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行为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全面改进和完善监督措施,不断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他律意识,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形成一个“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四、组织实施, 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年活动从3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营造开展队伍建设年浓厚氛围(3月底—5月1日)。为切实开展好政法队伍建设年,做到声势大宣传好落实到位,做好全方位动员,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1、制定方案,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成立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以局长黄金海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全建平、刘燕方、黄建明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活动的领导到位。从实际职能出发,制定“政法队伍建设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动员,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 2、组织干警学习,提高政治素质。采取集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深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及有关廉政自律规定,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学习《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规范》,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学习任长霞、宋鱼水、施华山、金桂兰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身边,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确保活动的认识到位。并借助于我区为民创满意活动进行岗位练兵,提高全体干警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能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 3、开展队伍建设的大讨论。组织干警围绕剖析发生在身边徇私枉法案件的典型反面教材,广泛开展“为谁执法、为谁谋利、为谁服务”的问题,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谋利、为谁服务”问题。组织开展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干警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大讨论,如何转变行风和纪律作风等问题,要求干警做好笔记,交流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效果到位。同时,通过召开一次各股、室、处负责人培训会议,着重围绕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主题,提高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 (二)查摆整改,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5月2日—10月30日)。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能力和制度建设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1、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力做好分级查摆,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每位干警都要组织开展对照检查。查法纪观念、查宗旨观念、查群众观念、查敬业精神,通过认真查摆,及时解决班子内部存在的问题和执法行为、纪律作风、宗旨观念等方面突出问题,解剖原因,深挖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 2、开展“为民创满意”活动。围绕“察民情、解民忧、保民安、护民权”的主题,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服务时效,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和安全感,增强群众的幸福指数,树立全区司法行政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3、召开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结合总结半年工作经验,对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建设工作经验进行全方位总结,研究当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推动队伍建设年深入广泛开展。 4、开展法律服务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掌握和分析全区法律服务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切实整改,促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促进法律服务优质高效快捷。 5、开展一次“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检查。组织开展对各股、室、处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情况督导检查,确保队伍建设年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总结表彰(11月1日—12月31日):针对队伍建设查摆以及整改以来的问题,开好专题总结大会,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清了没有,看整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了没有,看群众是不是满意。本局各干警、各股室处都要写出这次活动的总结,最后形成这次活动的全面总结,并在12月20日前上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在12月25日前上报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为突出我局这次开展的活动成果,局“政法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按照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检查。并把队伍建设检查情况与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结合起来,实现互相促进,并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本局要在2008年底前表彰一批“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先进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把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推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保证活动的有力开展,成立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格局。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广泛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民创满意”活动、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当前的司法行政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从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出发,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实施措施。把活动开展深入到每个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生活、学习上来,并及时地总结推广活动中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借助于正、反面方面教育,全面提高为民执法的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水平。进一步转变行风和作风,树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 2、突出重点,严格督查。为确保“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按要求有步骤地进行,局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到每个阶段调度一次和每个阶段的总结一次,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加大对政法队伍建设年的宣传力度,要以弘扬正气,树立队伍形象为主,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核心。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等各种方式,深入落实各项措施,加大督导的力度。全面落实各司法行政干警的岗位责任制,加大对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并加大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自律意识和他律意识。 3、注重实效,统筹兼顾。以“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为目标,以开展“为民创满意”活动为载体,整体推进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在活动中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注重教育提高,使人人受教育;注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活动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加快,以活动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管理不断完善,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目的。做到一手抓正常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用我们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来检验这次“政法队伍建设年”的活动效果。 二OO八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