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和《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司发[2007]6号)及中共临川区委办公室、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临川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搞好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赶超发展战略目标,以民主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为重点,以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目标,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实现临川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原则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统一组织,分级评议;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紧紧依靠群众,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整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精心组织,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三、评议内容 各股、室、处、所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活动,大力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促进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 1、是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是否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各种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推行政务公开、所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 2、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是否做到诚信执业、勤勉执业、审慎执业;是否存在违规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金钱案(证)的现象;是否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行为。 3、是否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4、机关和服务窗口是否制定了便民利民措施,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刁难设卡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等。 5、是否严格执行受理群众投诉查处的有关规定,是否对群众的投诉有答复,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有查处。 四、组织实施 为切实搞好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研究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金海同志担任,局班子成员全建平、白学员、刘燕方、聂海清、黄建明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黄凌、邓凯林、陈飞娥、于银忠、上官木龙、邹国祥、徐润泉。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主任由陈飞娥同志兼任,丁晓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步骤方法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4个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6月上旬—6月30日)。 根据上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研究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分别召开局班子会、中层干部会和全局干职大会,传达贯彻省、市、区有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搞好层层宣传发动工作。 (二)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31日)。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上街摆摊设点等形式,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同时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8月1日—9月31日)。 针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作出说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新时期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及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讲话和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精神上来,真抓实干,扎实工作,进一步把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层次多,评议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务必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放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股室处所负责人是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抓好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评议实效。各股室处所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大对本辖区内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于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单位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等,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单位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高的要予以通报表扬。 临川区司法局 200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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