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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司法局开展“百日维稳行动”活动的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临川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7-03-28   文件编号:
 

临川区司法局开展“百日维稳行动”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和谐临川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临政法(2007)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百日维稳行动”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区政法委“百日维稳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狠抓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正执法树形象等各项工作落实,为临川赶超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这次“百日维稳行动”活动总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活动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维稳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具体来讲:一是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范围内实现区“百日维稳行动”活动方案中提出的“六个防止”要求;二是全局干警的子女、家属中无上访的人和事;三是全区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无因及时发现而未发现,因及时调解而未调解导致民事纠纷激化转为刑事案件;四是在全区范围内基本消除普法教育的“盲区”和“死角”,掀起学法用法新的高潮;五是解答法律咨询率达到100%,依法律、按政策,为上门求助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100%,杜绝因拒绝提供援助而导致当事人闹事或赴各级上访现象;六是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尽最大努力使之重新做人,避免重新犯罪;七是增强公证工作的透名度和公信力,杜绝因办人情证、出关系证引发当事人闹事或上访事件。
    三、实施步骤
    “百日维稳行动”活动从3月1日开始,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从3月1日至3月10日。主要抓好两件事,一是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百日维稳行动”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区政法委的要求上来,形成一致共识,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时间3月11日至3月20日。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抓实六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搞好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核心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倡导人人想干事、争干事、干实事、干好事的良好风气。二是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连片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深入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活动、弄清和把握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指导基层及时调处各类疑难纠纷,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对全区范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数量、居所、就业、生存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下大力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帮工作,减少不安定因素。四是司法所要全面开展各项业务,特别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和民调工作,要主动出击,积极配合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抓好各项维稳措施落实。五是狠抓“法律六进”工作,全面推进“五五”普法,着力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在校青少年的学法用法。为此,3月上旬召开一次学校法制副校长会议,督促上好法制课,确保课时、人员、内容三落实。3月中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区普法办会同区委党校力争开办全区中层领导干部法制学习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要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轨道前行。六是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使社会弱势群体真正得到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为此,3月中下旬开展一次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的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在社会弱势群体中深入人心。对法援案件要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受理、及时登记、及时建档、及时回访。七是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局各职能部门对人民群众来访要做到接待热情、听诉认真、说服耐心、克服冷面以对、漠不关心、推诿扯皮现象。对人民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回音。
    第三阶段:自查总结。时间5月21日至6月10日。各股室处、所自评自查,写出书面总结交“百日维稳行动”活动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局组织检查、总结讲评。
    四、几点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使“百日维稳行动”活动卓有成效,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局成立以黄金海局长为组长,刘燕方副局长为副组长,徐润泉、陈飞娥、于银忠、邹国祥、上官木龙为成员的“百日维稳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润泉同志兼任主任。
    2、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股、处、室、所务必明确方案中提出的工作任务,结合自身职责,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安排,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严防走过场。局里将把“百日维稳行动”活动讲评总结情况列为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3、群策群力,协同作战。“百日维稳行动”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原则上按职责划分由各股、室、处、所对口负责抓落实,但是有些工作任务有时并非少数人一时所能为,因此,全局干职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协同作战的思想,做到既分工又合作,一切行动听指挥。
    4、集中精力,停止休假。为确保“百日维稳行动”活动落到实处,局里决定全局干职停止休公休假,遇有特殊情况的请病事假的凭须有关依据并书面报局领导批准。

 

临川区司法局  
200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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