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司法局 >> 发展规划 >> 工作计划
 
 
临川区司法局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临川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7-03-02   文件编号:
 

临川区司法局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计划

 

    为了实现临川赶超发展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委“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政法综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局的实际,特制定2007年度司法行政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为根本、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创建和谐平安单位、和谐平安家庭为重点,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实现临川赶超发展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执法环境。
    二、主要任务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委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破解一道难题、夯实一个基础、扣住一个关键、落实一个宗旨、营造一个环境、实现一个目标”的任务要求,我局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切实推进和谐平安创建活动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和谐平安创建活动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把和谐平安建设活动纳入全局的总体工作目标。一方面,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平安单位、和谐平安家庭活动,认真落实和谐平安单位、和谐平安家庭的各项目标任务,保证年内全局达到和谐平安单位的目标要求;全局干警家庭达到和谐平安家庭的目标要求。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全区和谐平安创建活动,把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与各类和谐平安创建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认真履行好综治成员单位在和谐平安创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做好所挂乡镇、街道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切实完成区综治委下达的抓点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方面按照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认真抓好全局干警的法制教育工作,通过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形式,确保干警全面完成年度学法任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配合区普法办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活动和法律进单位、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的“法律六进”专项主题活动为载体,认真做好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着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信息网络,一是,重点抓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司法所的机制建设、创新和完善各项相关的工作形式,提高其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使其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是坚持早预防、超前预防原则,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改进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管理及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区政法委、综治委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对近三年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集中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去向、防止失控,争取尽快安装使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实现现代化信息管理,同时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确保人员所在地乡镇、街办和公安机关与我局掌握的情况相一致,防止漏登、缺登的情况出现;协调劳动就业机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建设;指导和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和就业安置工作。
    (五)切实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一方面,强化对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认识程度,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围绕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大法律服务援助力度,推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为群众、特别是为农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投入。从而更广泛的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充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全面加强防范和社会管理
    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强化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局干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健全局党组(行政)领导、各股(室、处、所)协调,全局干警参与管理的格局,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运用科学、民主、法治的方式,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为维护临川的稳定作出贡献。
    (七)认真做好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
    一方面,各公证处及公证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为当事人办理各类公证,树立维护法律权威,规范各类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经济活动,防止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切实为构建和谐平安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司法鉴定工作机构的规范管理,督促其依法公正地为当事人出具鉴定结论。


临川区司法局      
2007年3月2日     
 

 附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