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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行政许可-民办培训机构审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职业培训股
发布时间:
2007-12-01
文件编号: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附件:
·
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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