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人劳局 >> 行政执法 >> 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2007-12-01   文件编号: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第423号令)第二十五条

 附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