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政府信息公开
繁体版
www.jxlc.gov.cn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人劳局
>>
行政执法
>>
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07-12-01
文件编号: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04
年国务院第
423
号令)第二十五条
附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