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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2007-12-01   文件编号: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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