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国务院第423号令)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第八十五条第(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