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乡(镇)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考评目标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根据抚办字[2007]63号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农业产业化目标考评下达任务,最近由区考评办牵头,区农业局负责对农业产业化工作考评目标进行了重新核定和局部调整,并已报请区政府审核同意。为方便年终考评,现汇总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2007年农业产业化考评办法
2、乡(镇)2007年农业产业化工作考评标准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考评 目标 任务 通知
抄报:区委叶建青书记、区委付志雄副书记、区政府段院龙副区长
市农业局、市考评办、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考评办
抚州市临川区农业局 2007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80份)
农业产业化考评办法
一、考评项目及分值
1、主导产业发展规模(除粮食生产) (40分)
2.发展一村一品特产经济 (30分)
3、龙头企业满分(30分)新增龙头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5分;创品牌和注册商标5分;技术认证及农产品安全认证5分;新技术创新等5分;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分;完成柑桔种植任务5分。
二、评分标准
1、各乡镇完成主导产业计划计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各乡镇完成一村一品发展任务计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3、各乡镇新增龙头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计6分;创建品牌和注册商标计6分;获技术论证和农产品安全认证计6分,获新技术创新6分;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三、考评要求
考评采取日常监管、实地察看和验证相关资料(证据、证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品牌、注册商标、技术认证、新技术创新等相关部门文件或证书的原件为准。
四、考评执行单位
区农业局具体负责,区科技局配合。
临川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