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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川区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农业局   发布时间:2008-05-22   文件编号:临农发[2006]46号
 
 

关于印发临川区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为了应对重大有害物生及外来生物入侵,建立应急长效工作机制,使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我区农业生产,降低灾害。现将《临川区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可参照本预案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预案。

 

 

 

                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

 

 

临川区重大有害生物及

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引下,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区农业步入了一个历史上空前发展的时期,随着交流不断增加,有害及外来生物的入侵这一问题已明显的摆在人们面前。为此,根据上级的要求,临川区农业局编写了这套《应急预案》,使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我区农业生产的安全,使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要充分认识对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广泛发动、除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防治的方针政策,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临川的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2、成立领导机构。区农业局成立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防控指挥部,由区农业局、临川公安分局、财政局、交通局、乡镇等单位领导参加,区农业局局长任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防控组、宣传组。一旦应急预案启动,各组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3、提高认识,广泛宣传。要广泛发动群众,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知毒、识毒、防毒、灭毒的能力,打一场防治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的人民战争

4、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提高农技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宣传普及有害生物入侵对本地生物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影响,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5、以人为本,严格执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进入本地各种植物的检疫工作,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6、调动一切力量、迅速歼灭外来有害生物。组织力量在各乡镇开展以紫茎泽兰、豚、红火蚁、水花生、少花蒺藜等外来入侵生物为重点的集中灭除工作。

7、明确主攻对象,搞好分级控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重大事件分为四个等级进行预警:当一个村发生时为一级,一个乡两个以上村发生为二级,两个以上乡和34个村发生为三级,一个区和三个乡以上发生为四级。针对不同的级别,分别作出村级、乡级、区级不同级别的响应,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8、强化物质储备、提高应急能力。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要求,保证发现、报告、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9、加强技术培训、依靠科技治理。贯彻依靠科学技术治理有害生物的入侵的方针,实施科学防治。规范防控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应急响应

1、疑是重大事件一旦发生,临川区农业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发生乡镇农技站应在24小时内上报到区农业部门,区农业部门接到疑似重大事件后,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必要时还可请上级部门组织对上报的疑似重大事件调查复核。

3、重大事件确认后,区农业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重大事件报区政府。

4、重大事件公布。根据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如实地公布发生情况。

5、对疫区发生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响应要求,迅速成立应急指挥组、处置组、封锁组、技术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并进入实战状态。

6、重大事件防控指挥部根据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在重大事件发生地科学划定疫区和监测区,并报区政府批准。疫区所在的农业主管部门在疫区内设置醒目的标志和界线,警示人们进入。要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封锁方案,对疫区采取控制措施。

7、疫区及周边的各级农业检疫机构加强对本地的疫情调查。同时要对疫区和监测区疫情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做好疫情监测记录,保存记录档案,定期汇总上报。

8、通过全面有效的控制措施。在疫区没有发生新的疫点,经相关部门评估、论证、疫情防治效果达到防治标准,报区级有关部门批准,市级有关部门备案后,可结束应急。

9、疫情的解除。疫区按照要求完成疫情的歼灭后,疫区和监测区在连续9个月内未发现新疫情,由当地农业相关机构验收,区农业局提出验收报告、监测报告和疫情处理工作总结报上级部门审定后,上级部门公告发布解除信息。

 

主题词:农业 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市农业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政工科、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法制办、区财政局、      区交通局、临川公安分局    

 抚州市临川区农业局          2006116印发

                      (共20印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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