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我局与区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一期“全区乡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各乡镇政府镇长、副镇长、文昌街办主任、副主任;各乡镇政府和文昌街道办事处在行政执法岗位上的站(所)负责人。每个单位参训人员4—5人,共计100余人。培训内容为:依法行政基础理论、乡镇政府(街办)主要执法权限和管理职能及法律依据,重点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和《临川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宗教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这次培训,使基层干部得到了“三个方面的进一步明确”,达到了“二个目的”。 “三个方面的进一步明确”: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依法行政是当前和今后宗教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宗教工作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基本要求和相关责任;三是重点明确了基层单位如何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管理。 “二个目的”:一是使基层干部进一步了解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二是进一步消除了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的思想。为我区宗教事务管理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临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06.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