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language="java" import="java.sql.*" errorPage=""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的规定;
2、负责开展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和因征地农转非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
3、负责养老保险金的收付及保值增值、业务受理和建档等工作;
4、指导、检查镇(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和因征地农转非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开展以及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的一次性领取、继承、转保、退保的业务办理;
6、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及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胡德高 负责人
熊爱珍 工作人员
熊丽萍 工作人员
王 娜 工作人员
胡 敏 工作人员
管燕燕 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