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 (1)有关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2)本部门负责实施的专门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暂行办法》、《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种苗管理办法(试行)》、《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二、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 (1)有关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地方性法规 《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若干规定》、《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江西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办法》。 (2)本部门负责实施的专门地方性法规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育林基金和维简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江西省木材运输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木材检查站管理监督办法》、《江西省植物检疫办法》、《江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办法》、《江西省森林限额采伐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