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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龚断货源、强行代办服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区港航所
发布时间:
2008-05-22
文件编号:
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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