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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在公路两侧的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公路所   发布时间:2008-05-21   文件编号:
 

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2条“责令限期拆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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