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政府信息公开
繁体版
www.jxlc.gov.cn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交通局
>>
行政执法
>>
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公路所
发布时间:
2008-05-21
文件编号:
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
78
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