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区土管局取证、区规划处取证、区消防大队取证-----办事大厅(带相关材料)-----审批(建设局、经贸委、环保局、气象局、水电局、房管局、园林管理处等部门)-----符合报建要求、统一缴纳规费-----区行政服务中心下发通知书-------至各单位备案、领取相关许可证书。 二、申报材料: 1、土管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证一份; 2、规划处的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一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建设用地总体平面位置图一份; 3、消防大队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审查意见书一份; 4、正规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规划自制设审章一份; 5、特殊项目还须有其他相关的要求材料。(另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