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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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监察局
信息类别: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08-11-27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F30090-0102-2008-0001
  责任部门:临川区监察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

    负责收集、综合、研究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班子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和有关事项;负责以监察局的名义向市监察局和区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负责与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场街办的联系;负责区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三)宣教室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
    (四)党风廉政建设室(临川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全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指导和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的业务工作;具体组织全区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和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活动;负责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督查工作管理职能。
    (五)纠风室(临川区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正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措施;承办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六)执法监察室
    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以区监察局名义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并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纪检监察一室
    一室负责联系乡镇场街办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承办所联系的区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检查、核实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所联系的区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所联系的乡镇场街办的纪检监察工作。
    (八)纪检监察二室
    二室负责联系区直各行政部门和事业、企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承办所联系的部门和事业、企业单位区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检查、核实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所联系的部门和事业、企业单位及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所联系的部门和事业、企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监察局立案查办的案件,审核各乡镇场街办、区直单位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区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应诉的业务事宜。
   (十)信访室(举报中心)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信访举报案件;负责移送或交办检举、控告、申诉及其他重要的举报信件,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专项举报,开展对专项重要举报的调查。
    (十一)干部室
    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同宣教室开展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配备任免的具体工作;承办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区纪委意见的工作;研究并提出加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的意见。

地址:
工作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场、街办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办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场街办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的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其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我区实际,草拟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
    8、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级乡镇场街办制定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9、会同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场街办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说明:临川区监察局与临川区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
姓名职务:     1、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徐忠文:主持监察局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廉政室、执法监察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室、纠风室。
    2、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付子良:协管案件审理、执法监察工作。
    3、监察局副局长王勇:协管纠风工作,负责协调监察综合室以及特邀监察员工作。
电话传真: 0794----8441710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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