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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临川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08-05-27   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

   

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6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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