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农机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关于成立临川区公安交警农机联合执法大队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临川区农机监理站   发布时间:2008-04-16   文件编号:临府办字[2008]37号
 
关于成立临川区公安交警农机
联合执法大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省公安厅、农业厅《关于加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及其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公字[2005]1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我区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2008年4月10日第14次区长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区公安交警农机联合执法大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区公安交警农机联合执法大队实行抚州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区农机局双重领导,大队长由区农机局局长尧贵瑞同志担任,教导员由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副教导员王华光同志担任,副大队长由区农机局农机监理站站长,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交警中队中队长、车管中队中队长、城区中队中队长、湖南中队中队长、展坪中队中队长、唱凯中队中队长、腾桥中队中队长、上顿渡中队中队长担任,工作人员包括区农机局农机监理站工作人员、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有关中队干警及乡镇农机安全员组成。联合执法大队具体执法事宜由区农机局农机监理站牵头,公安交警中队派两名干警参加联合执法,联合执法工作用车及其经费由区农机局解决。
二、工作职责
一是对全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及教育培训,对违法违规驾驶人的教育培训由区农机局组织实施。二是开展经常性的上路检查整治活动,认真查处“黑车非驾”、脱检脱保、人货混装、非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三是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做好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四是定期分析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违章行为特点,积极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提出符合我区实际的防范整治建议和措施,确保全区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