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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国税加强一般纳税人零申报管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临川区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2008-05-28   文件编号:
 
    一是严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关。严格执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对提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尚处于筹建期或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的新办企业,暂不予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防止因企业没有应税行为而产生零申报。 二是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和纳税评估。对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的,均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明或资料,由征收岗位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属于正常零负申报。对政策因素、季节性原因、特殊行业以外的异常申报企业,及时进行约谈评估,促进一般纳税人申报质量的提高。三是强化分类管理。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强化税源管理。加强对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引导纳税人主动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纳税。 四是强化发票监控管理。严把发票供应关,减少连续多月零、负申报无正当理由企业的用票量,从源头加强税源监控。对处于停业半停业状况或停产改制的企业,及时收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是规范综合征管软件操作。对无增值税应税行为发生的一般纳税人,不作增值税税种登记。对既不申报又不纳税的分支机构纳税人,由其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在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中进行汇总申报处理,分支机构不再申报。
                                  (王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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