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临发[2008]13号《实施方案》和临能办发[2008]2号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局机关中层干部效能测评,切实搅动广大机关干部思想,全面准确了解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重点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中梗阻”、“下搁浅”现象,促使其自觉履行岗位职责,转变工作作风,加快工作效率,谋取最佳工作效能,进一步维护和树立良好部门形象,为推进我局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效能保证。 二、测评对象 此次测评的对象为局中层股级干部。 三、重点内容 此次测评重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1、重点工作。包括股室重点工作的计划措施是否制定,目标责任是否明确,完成情况是否优良,工作质量是否提高等情况。 2、服务水平。包括为经济、基层、群众服务的工作态度和效率,执行便民利民措施、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情况。 3、履行职责。包括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制的要求,贯彻本部门各项工作部署措施和效果,发挥股室人员积极性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等情况。 4、廉洁自律。包括遵纪守法,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机关良好形象,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 5、依法行政。包括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随意裁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情况。 四、测评方法 主要采取本人自查,民主测评和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测评对象根据测评内容于8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局民主测评领导小组。局民主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选择部分老干部、企业代表、乡镇企业办公室人员为社会评议员,于8月16日前组织填写测评表对干部进行测评。 五、结果运用 此次测评原则上按10%为优秀、50%为良好、30%为一般、10%为较差的比例确定等次,测评结束后,局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将测评结果在8月20日前上报区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测评结果纳入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对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优秀”等次和排位最后一名的,由区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和视情处理。中层股级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不得获“优秀”等次。 六、相关要求 一要明确责任。局民评测评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效能测评是促进单位各项工作、查找问题的有力手段,是主题活动的关键环节,是推动项目带动战略的有效保证,切实担负起此次效能测评责任主体的责任,要召开党政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测评工作,要指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要合理确定测评对象和参加测评的人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测评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二要规范操作。局测评领导小组要制定好测评实施办法,报区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开展测评。测评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运作,防止出现测评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 三要公平公正。测评要发扬民主、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把握正确的测评标准,防止出现人情票等现象,测评后要适时公开测评结果,并做好解释、原因分析等工作,帮助干部查摆问题、提出改进方向,同时要责令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促进测评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稳妥有序。测评前要加强宣传和疏导,引导干部放弃顾虑,以对同事、工作、岗位认真负责,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正确对待测评结果的正确态度,积极参与到测评活动中来。切忌草率行事,更不能互相猜忌、勾心斗角、打击报复,对测评工作不到位,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测评,测出人人讲效能的浓厚氛围,测出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平,测出踏实务实的工作作风,测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干事环境,测出团结和谐的机关形象。 二00八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