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工业化进程,夯实乡镇财政实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区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快乡镇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三年翻二番” 的总体要求和“主攻工业、决战园区、赶超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利用各乡镇现有的资源、交通、人才等优势,做大做强乡镇工业,全面提升乡镇工业发展水平,使我区乡镇工业与园区工业并驾齐驱,相得益彰。 二、目标任务 (一)新增工业项目目标。2008年,上顿渡、温泉、罗湖、云山、唱凯、罗针、湖南、太阳、七里岗、东馆、腾桥、展坪、抚北、文昌、孝桥15个乡镇(街办)完成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各1个,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各2个;其余乡镇(街办)完成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各1个,新增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各1个。 (二)工业税收增长目标。以2007年各乡镇(街办)实际完成工业税收额为基数,2008年,基数在200万元以上的乡镇(街办)工业税收增长30%以上;基数在100-199万元的乡镇(街办)工业税收增长35%以上;基数在50-99万元的乡镇(街办)工业税收增长40%以上;基数在10-49万元的乡镇工业税收增长50%以上;基数在10万元以下的乡镇(街办)工业税收增长100%以上(各乡镇具体税收增长目标见附表)。 三、工作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营造乡镇工业发展氛围。要加快乡镇经济发展,必须紧紧扭住发展乡镇工业这一核心,以更大气魄、花更多力气、从更高层次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思想统一,集中精力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发展。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部署、狠抓落实。要选拔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工业一线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乡镇工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项目带动,切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是加快工业发展的关键和载体。实现“赶超发展”目标,必须抢抓机遇,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各地要立足本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着力引进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产业集聚效应突出的项目,带动与之配套的上下游企业集聚。要加强项目建设跟踪服务,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对没有能力承接的重大项目,可引进到市、区工业园区落户。引进到区工业园区的项目,其税收90%划归引资乡镇(街办);引进到市工业园区的项目,其税收按市工业园区税收分成政策进行划分。 (三)加大扶持力度,全力推进乡镇工业做大做强。规模工业企业及重点企业不论内资还是外资,均可享受区委、区政府制订的有关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建立银企合作机制,加强银企沟通,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要大力激活民间资本,促进民间资本由资金形态向产业形态转变;对有突出贡献的税收大户给予重奖,具体可参照区委、区政府制订的《关于鼓励和扶助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的暂行办法》执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项目所在乡镇(街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实行“一企一策”,强化对企业的扶持。 (四)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搞好乡镇工业帮扶服务。实行乡镇领导挂点帮扶制,对已引进的重点工业项目实行主要领导挂点帮扶,做到未开工的尽快开工,已开工的尽快投产,已投产的尽快投产达标;对原有老企业,乡镇要安排班子成员挂点帮扶,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扶持企业做强做大;实行专职干部服务制度,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向企业派驻专职干部,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派驻1名科级干部。所派驻人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工资(含阳光津贴)由原单位全额发放。派驻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搞好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中小企业局对全区重点乡镇工业实行挂点帮扶,股级以上干部分别挂点一个企业,实行跟踪服务。 (五)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乡镇工业发展环境。对工业企业实行联审联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凡未经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符合规定的收费,应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规范部门(单位)对工业企业的检查行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检查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任何部门(单位)都不得对企业随意检查。继续开展企业法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行政执法部门活动,提高部门优质服务水平。加大乡镇工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危及企业安全的犯罪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工业发展调度和考核。一方面,建立定期调度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工业发展调度会议,每月通报全区乡镇工业发展情况,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对排位落后的,由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排位靠前的,由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经验介绍。另一方面,年终由区中小企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发展乡镇工业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考核前三名的,除给予精神奖励外,还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人民币的物质奖励。对考核后三名又没有完成任务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在区年终乡镇工业考评总分中分别扣罚1.5分、1分、0.5分,其党政一把手在全区性的大会上作深刻检讨。连续二年倒数第一名的,对党政一把手进行组织处理。如各乡镇(街办)都完成任务则不评后进,如都未完成任务则不评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