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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川区委、临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全区主攻工业实施意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区委办   发布时间:2007-03-04   文件编号:临发[2007]6号
 

 

 

中共临川区委    临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2007年全区乡镇工业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区工业化进程,夯实乡镇财政实力,就近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乡镇干部工作重点的转移,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快乡镇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攻工业、决战园区、赶超发展”战略实施,加速乡镇工业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全区工业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新增工业项目目标2007,上顿渡、温泉、罗湖、云山、唱凯、罗针、湖南、太阳、七里岗、东馆、腾桥、展坪、抚北、文昌、孝桥15个乡镇(街办)完成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各1个、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各2个;其余乡镇(街办)完成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各1个、新增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各1个。

  ()工业税收增长目标。根据2006年各乡镇(街办)实际完成工业税收情况,2007年,上顿渡、罗湖、温泉、文昌、抚北、桐源6个乡镇(街办)工业税收增长35%以上;七里岗、孝桥、太阳、河埠、罗针、唱凯、东馆7个乡镇工业税收增长40%以上;龙溪、展坪、茅排、大岗、云山、湖南、腾桥7个乡镇工业税收增长50%以上;其它税收基数较小的7个乡镇(街办)工业税收增长100%以上(具体税收增长目标详见附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发展乡镇工业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中小企业局、经贸委、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招商局、供电局、建设局、技监局、环保局、抚北园区管委会以及驻区各金融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中小企业局。各乡镇(街办)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
 
  ()实施项目带动。各乡镇(街办)要立足本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着力引进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产业集聚效应突出的项目,带动与之配套的上下游企业集聚。对乡镇(街办)没有能力承接的重大项目,可引进到市、区工业园区落户。引进到区工业园区的项目,其税收90%划归引资乡镇(街办),引进到市工业园区的项目按市工业园区税收分成政策划归引资乡镇(街办)。
  
()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规模工业企业及重点企业不论内资还是外资,均可享受区委、区政府制订的有关招商引资扶持政策;二是建立银企合作机制,加强银企沟通,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要大力激活民间资本,促进民间资本由资金形态向产业形态转变;三是对有突出贡献的税收大户给予重奖,具体可参照区委、区政府制订的《关于鼓励和扶助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的暂行办法》执行;四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项目所在乡镇(街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实行“一企一策”,强化对企业的扶持。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调度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工业发展调度会议,每月通报全区乡镇工业发展情况,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对排位落后的,乡镇(街办)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排位靠前的,乡镇(街办)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经验介绍。与此同时,建立乡镇企业发展激励机制,把乡镇工作重心转移到发展工业和为工业搞好服务上来,年终根据考评方案,对乡镇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由区委、区政府兑现奖惩措施。
  
(五)搞好帮扶服务。一是实行乡镇领导挂点帮扶制,对已引进的重点工业项目实行主要领导挂点帮扶,做到未开工的尽快开工,已开工的尽快投产,已投产的尽快投产达标;二是对原有老企业,乡镇要安排班子成员挂点帮扶,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扶持企业做强做大;三是实行专职干部服务制度,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向企业派驻专职干部,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派驻1名科级干部。所派驻人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工资(含补助、奖金)由原单位全额发放。派驻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搞好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四是区中小企业局对全区重点乡镇工业实行挂点帮扶,股级以上干部分别点一个企业,实行跟踪服务。

(六)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对工业企业实行联审联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凡未经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符合规定的收费,应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二是规范部门(单位)对工业企业的检查行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检查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任何部门(单位)都不得对企业随意检查。三是继续开展企业法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行政执法部门活动,提高部门优质服务水平。四是加大乡镇工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危及企业安全的犯罪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四、奖惩办法
  年终由区中小企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各乡镇(街办)发展乡镇工业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考核前三名的,除给予精神奖励外,还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人民币的物质奖励。对考核后三名又没有完成任务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在区年终乡镇工业考评总分中分别扣罚1.5分、1分、0.5分,其党政一把手在全区性的大会上作深刻检讨。连续二年倒数第一名的,对党政一把手进行组织处理。如各乡镇(街办)都完成任务则不评后进,如都未完成任务则不评先进。

 

20073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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