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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国务院   发布时间:2000-05-03   文件编号:国办发[2000]34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二、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发包初步方案)。项目审批后,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所确定的招标方式和范围等情况。
    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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