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一、总体目标和计划范围 1、促进房地产发展,健全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引导形成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建立具有临川中心城区特色的住房建设与保障体系。 2、本计划系指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廉租住房保障及旧城区危旧住房改造计划。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6000元以下,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及以下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为中心城区城镇低保户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7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年度住房供应和住房保障计划 1、区中心城区2008年商品房开发总量为15万平方米,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项目,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所占比重达住宅年度建设总量70%及以上。 2、2008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109万平方米、117套,平均户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 3、至2008年底,区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任务总数达186户。 (1)2008年新建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0.6万平方米、126套,套型建筑面积均在50平方米及以下。 (2)2008年对186户实行廉租住房租金减免或租赁补贴, 4、根据区中心城区现存低矮危旧住房年久失修,基础设施缺乏以及居住群体多为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情况,2008年启动城市旧城区危旧住房改造。 三、土地供应及资金安排 1、根据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总量,上顿渡城区8亩;廉租住房建设用地21亩,上顿渡城区6亩。 2、根据廉租住房保障计划,2008年区中心城区安排保障资金及配套建设资金450万元。 四、实施措施 1、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确实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旧城区危旧住房改造和文昌里旧城改造建设的土地供应。 2、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在市本级财政的支持下,努力争取上级财政的帮助,确保保障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3、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廉租住房建设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依法减免,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小区外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安排配套建设资金。 4、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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