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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临川区档案局 发布时间:2008-05-27 文件编号: |
| 临川区档案局行政执法类项目信息表 | 编号 | 2 | | 项目名称 |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法律依据 | 《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 | 收费(处罚)依 据及标准 | 警告,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执法主体 | 临川区档案局 地点:临川区政府院内 电话:8250769 | | 办理程序 | (1)立案 (2)调查取证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 承诺期限 |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期限 | | 服务指南 | (1)受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投案自首、移送的案件; (2)立案; (3)调查取证; (4)作出处罚决定。 | | 常见问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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