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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8-06-19   文件编号:
 
 

1、         行政行为事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

法律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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