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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监督管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8-06-19   文件编号:
 
 

1、         行政行为事项:政府集中采购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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