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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工作流程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5-05   文件编号: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本乡镇参合农民持证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生核证核人——进行合理检查诊断——进行门诊病人登记——开具处方并注明合作医疗证号(一式两份,一份取药,一份报销)——药房划价(标明药品价格)——填写合作医疗证和门诊补偿登记表一式三份(患者或家属签名)——减免费用(超出家庭账户总额部分由患者自付)——取药——治疗——定点医疗机构月底填写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汇总表和结算单——将报销联处方按补偿登记表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报乡镇农医所申请报销所垫资金。

县级医院:参合农民持证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生核证核人——进行合理检查诊断——进行门诊病人登记——开具处方并注明合作医疗证号(一式两份,一份取药,一份报销)——药房划价(标明药品价格)——患者交款后取药——治疗——由患者到乡镇农医所申请报销。

乡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所对本乡镇以外的参合农民看门诊时按县级定点医院程序执行。

乡镇农医所:对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补偿登记表和处方进行审核,无误后——当场支付补偿金或开具转账支票将资金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分户台账,核减家庭账户。

对参合农民持本乡镇以外的门诊医药费用发票和处方复写件进行审核——填写合作医疗证和门诊补偿登记表——当场支付补偿金或开具现金支票——登记分户台账,核减家庭账户。

月底填写乡镇农医所门诊补偿汇总表和结算单(各一式二份)上报县农医局申请回补资金。根据县农医局审批后的补偿数据按月填写门诊补偿分级别汇总表上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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