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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家村委会瑶里村小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金溪县黄通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05-05   文件编号:
 
 

曾家村委会瑶里村小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发〔200519号)及市、县、乡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搞好本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组现有45户,191人,有林地面积889.2亩,1982年划定自留山360亩,集体经营山529.2亩。

二、改革内容          

(一)明晰产权

11982年本组落实的责任山2块(童加源、后龙山),童加源户数34户,面积180亩,后龙山户数16户,面积180亩,继续按林业“三定”时划分稳定不变,实行“生不补,死不收”,家庭内部成员有变,自行协商分配。

2、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的东洋科阴阳排共计40亩,龙脊上山面积5亩,野猪坪8亩共计52亩,由于路远,分散,管理不便,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将其由本村村民徐光春承包经营。造林及经营收入归其所有。

3、方家塘20亩,白马岭山脚下6亩,方家边10亩,方家塘梅洞科10亩,共计46亩归集体经营。

4、本组石灰源10亩,土屎窟彭家山10亩与本村委会中宅村小组有纠纷;本组王牛不出栏山15亩与高桥林场有界址纠纷。以上三座山共计35亩,待与争议对方协商调处后,再由村民决议经营方式。

(二)林业采伐许可证由林木所有者申请,领证时预付育林基金。

三、完善合同

1、凡落实到户的责任山都要按上级要求与村小组签定合同,各户要积极配合搞好工作。

2、以前在他人山上和集体山上造林的山主(林地经营权利人)与造林者要发扬互谅互让的精神,积极协商,达成协议,签定书面合同。

3、林改前本组与外组(单位或个人)的有关合同,由村小组派代表进行完善,涉及村民自留山的,待村小组与外组(单位或个人)完善合同后,再签定和完善村小组与有关村民之间的合同。

4、本组村小组长罗安容六,村民代表曾长平、万国寿、许付恩、陈为仔代表本组处理与相邻村小组的边界线的确定及本次林改的一切事物,并行使签字权。

5、本组村民都有义务积极参加林改,有义务积极配合县、乡、村林改组开展林改工作,提供各种林权依据,指认真实林权界限。凡不配合的,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有权按林改精神和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发现林改中有违反政策和法律的情况,有权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机构反映情况。

6、本方案中的面积为林业“三定|”工作中所登记的面积和有关资料中所记载的面积,与实际可能有差异,林改中公示面积、发证面积以林改技术人员勾图计算的面积为准。

7、本方案经本组村民大会票决通过,并报县林改办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四、实施步骤

1、召开好村民代表大会,让广大村民认识到林权制度改革关系到自身的利益,自觉参与和支持改革。

2、公布第一榜,公布期限为7天,公布内容:(1)林权权利人姓名、住址;(2)座落;(3)面积;(4)权利依据:自留山证或林权证。

3、各户要到山场分清山界(山界以双方认可的界线为界),积极配合工作站同志勾好图。

4、如有不能到山场的村民,应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到山场划清山界。

5、公布第二榜哦,公布期限为30天。

五、方案票决

(一)曾家村委会瑶里村小组林改实施方案村民代表票决会

1、应到人数45人。

2、实到人数44人(其中书面委托13人)

3、村民代表对本方案进行票决签名。(后附:表决结果)

(二)结论

1、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2、参加票决人数44人,其中同意44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同意人数超过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

本方案通过。

 

 

 

 

 

曾家村委会瑶里村小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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