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language="java" import="java.sql.*" errorPage="" %> 抚州市金溪县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工商局 >> 发展规划 >> 工作计划
 
 
金溪县工商局2006年主要工作打算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01-19 00:00:00   文件编号:
 
 

按照省局会议精神,2006年我局全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吴仪副总理、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黄智权等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新局面。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吴仪副总理、孟建柱书记、黄智权省长等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会议精神和省局工商行政管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明确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三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违章行为,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对房地产开发、建筑、装修、供电、供水等行业的监管;二是结合市场巡查制和区段监管责任制的落实,建立高效运行的市场巡查体系;三是着力抓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营造健康、安全、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四是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不亮照经营的力度;五是围绕今年315活动的“消费与环境”主题,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加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打击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是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消费者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七是积极做好“三农”工作,与“红盾护农”为重点,深入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的监管。

三、加强与政府和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抓好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信息共享体系工作的落实,做好市场主体经营体系的建设。一是抓好数据库的建设,全面完成市场主体的数据录入工作。二是完成全县辖区经济户口分类管理工作,确定A类、B类、C类三大信用分类,并完成全县个体、私营、国有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平台。三是加强与本部门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收集、整理好市场主体的信用资料。并积极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对市场主体信用现状。

四、加快“金信工程”建设步伐。一是完成基层分局(站)与市局联网,实现上下互动和资源共享。二是做好开通网上企业登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手段的应用能力,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应用为重点,完善并全面推广电子工商业务系统。四是落实“金信工程”的建设,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配置,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建立一支稳定的信息化工作队伍。加强对信息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规范监管行为。

五、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全局人员尤其是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则》,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三是强化案件核审和错案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处罚案件正确、合法。实行基层工商分局案件三审制度,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双签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及时纠正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局班子、局机关、基层三个层次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推进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实施纲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实施纲要》落实好。二是从制度入手,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党员干部思廉述廉承廉制度,以思廉、承廉、述廉等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以考廉、评廉、议廉等方式考核评议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三是找准反腐倡廉的切入点,凡涉及收费、办证、管理、执法等重要领域的工作部署均与反腐倡廉工作实行“三个同步”,即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纳入惩防体系的建设之中,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 © 2005-2008 ,赣ICP备05000756号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 抚州市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57126 E-mail:master@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