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language="java" import="java.sql.*" errorPage="" %>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申请领取《生育证》的条件:
1、申请领取《一胎生育证》的夫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均系初婚未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均未生育的;
(3)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有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1、当事人夫妻双方要带好本单位(或本村居委会)证明;
2、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要带好有效身份证和双方户口簿;
3、填写好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1、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申请(领取生育证审批表);
2、填表、核实。申请人应当按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另需再准备一张同样照片办证用),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夫妻中在本单位工作的一方或户籍在本村(居)民委员会的一方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并在核实之后提出初步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名和加盖公章,以明确责任。
《一胎生育证》5个工作日办完
《一胎生育证》为各乡镇(场、园区)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