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金溪县政府信息公开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5-01   文件编号:赣财综字(2003)31号
 
每平方米14元
收费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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