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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05-01
文件编号:
赣财综字(2003)31号
每平方米14元
收费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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