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金溪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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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未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未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金溪县房地产管理监察队
发布时间:
2008-05-04
文件编号:
建设部令第130号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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