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对桥乡和谐平安乡镇、和谐平安村、和谐平安家庭、和谐平安学校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村委会、中小学校: 现将《对桥乡和谐平安乡镇、和谐平安村、和谐平安家庭、和谐平安学校考核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对桥乡人民政府 2007年2月10日 对桥乡和谐平安乡镇、和谐平安村、和谐平安家庭、和谐平安学校考核办法 根据金办字[2006]51号关于《金溪县和谐平安乡镇、和谐平安村、和谐平安小区、和谐平安家庭、和谐平安工业园区、和谐平安企业、和谐平安单位、和谐平安学校考核办法》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对桥乡和谐平安乡镇、和谐平安村、和谐平安家庭、和谐平安学校考核办法: 1、社会政治安定。有效落实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实现“三个零”的目标;维稳、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和机制健全,对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能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化解,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当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不低于95%,不发生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重大民转刑案件。 2、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持续平稳,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事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无黑势力和非法宗族势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和基本满意达到95%以上。 3、社会环境和谐。推进“法律进村入户”、“法律进社区”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人民群众法制意识、道德观念增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有效开展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4、防控体系严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巡逻;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 5、基层管理规范。乡综治维稳中心功能齐全,运转高效,发挥作用;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合法,公共场所治安秩序良好,各类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流动人员管理规范,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明显。 6、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净增人数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净增人数目标任务,弱势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农村特困户、优抚对象经济扶助到位。 7、乡辖区内70%以上的村居民和内部单位(含企业、学校)达到和谐平安标准,辖区内的和谐平安大道达标。 8、在全县年度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中,得分在90分以上。 9、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社区和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定期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10、治保、调解组织及各种形式的群众自治组织健全并运行良好,村民对社区和村庄安全防范工作的参与程度较高,有关安全防范的重大事项能在本村得到解决。 11、普法教育、治安巡逻、民事调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有记录、有台帐、有落实、有效果。 12、群防群治六支队伍健全、对村庄、社区范围内各种治安防范力量形成有效整合。 13、无“法轮功”人员聚集滋事,无一案20人以上的邪教聚集活动或宗族非法活动。 1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措施落实,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8%,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 15、居民小区建立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公共部位照明设施齐全,环境整治,无明显治安混乱区域。 16、无村霸恶势力犯罪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无聚众赌博,无吸毒人员,无重大生产安全、火灾、交通事故,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17、对刑释解教人员和有问题青少年教育、管理到位,安置帮教率高,无重新犯罪。 18、积极开展“和谐平安家庭”评选活动,和谐平安家庭创建覆盖率不低于60%,邻里间、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 19、村居(社区)群众对居住区内治安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95%以上。 20、无毒。家庭成员中无种、制、吸毒人员。 21、无赌。家庭成员中无人参与赌博,不为赌博提供场所。 22、无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无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23、无邻里纠纷。与邻里之间无争吵、无谩骂羞辱、无殴打伤害。 24、无违法、犯罪行为。家庭成员法制意识较强,对当年重点普法内容知晓率达70%,无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25、无艾滋病人或艾滋病毒感染者。 26、无越级上访。 27、无安全隐患。家庭成员安全意识较强,未发生被盗、被骗、被拐案件和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 28、无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学生。 29、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和谐相处,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30、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