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中心概述: 为了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经费管理,促进廉政建设,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县于1999年10月,成立“金溪县政府采购中心”。隶属县财政局,为正股级事业单位,人员从县财政局内部调剂解决。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采购政策和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编制、汇总、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提出的公共物料计划或经费审核的申请报告,按规定的程序具体组织采购活动,设立采购专户,开展采购成本核算,进行采购过程的帐务处理,按规定拨付采购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