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县级农口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负责监管县农业、森林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县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参与研究全县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有关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管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协力银行等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全县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