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须知 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我县公民和案由发生在我县境内的当事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法律援助。 (一)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二)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受援人有哪些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检举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疏于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援人有哪些义务? (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和相关材料; (2)如实提供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3)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予以必要的合作; (4)受援人因所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中心返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法律援助范围有哪些?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7)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法律援助申请人应向法律援助机构递交哪些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暂住证); (2)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救济证、政府有关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困难状况证明、职工下岗证、待业证等。 (3)有关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如财产所有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材料等。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理或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的材料。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向何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公民申请诉讼案件法律援助应向有审判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其他非诉讼法律事项,由申请人向其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由当事人先向有公证管辖权的公证处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的,由援助机构书面通知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审查并办理。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递交相关证件和证明证据材料; (3)说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情况; (4)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表示所需法律援助形式,授权事项和范围、期限等等,并在授权书上签名或盖章; (5)与法律援助机构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6)承诺受援人因所需法律援助的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