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监发〔2007〕3号 广昌县监察局 广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 迎接省、市重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最近,江西省监察厅、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通知》(赣监字〔2007〕2号),对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做好迎接10月份全市重点检查和11月份全省重点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检查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和实施主体的法定资格情况。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是否开展行政许可项目的进一步清理工作;许可事项是否依法设定,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许可项目、增设许可条件等问题;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是否规范、合法;行政许可审批效能是否得到提高;实施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执法主体资格是否依法认证;行政许可收费是否合法;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等情况。 (二)完善和执行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制度情况。信息公示、实施程序、收费、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是否存在不按制度、规定办事甚至视制度规定为“摆设”,我行我素另搞一套的问题;各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三)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管情况。各行政许可机关是否建立健全了监管制度;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进行了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轻监管”或“乱监管”等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因缺乏有效监管造成隐患、损失、事故的现象;是否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活动及获取利益采取积极保障措施、创造良好的环境;监督检查活动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有关材料是否立卷归档;是否存在因监督检查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损害是否得到赔偿等。 (四)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纠正情况。违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得到及时纠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是否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行政许可中利用审批权力谋取私利,以及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是否给予严肃查处。 二、方法步骤 今年监督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和暗访检查两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照上述四个方面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请各地、各部门于9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自查自纠的总结材料连同本通知所附表(一)、表(二)报县监察局和县政府法制办。 (二)明查暗访。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将于9月10日-20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询问被许可人等方式进行。同时,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一线“窗口”开展暗访检查,察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运作程序和各项制度执行等情况。对暗访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行政许可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在电视等媒体上公开曝光,以此强化监督,促进落实。 无论是自查自纠还是明查暗访,都要突出一个“实”字,措施要切实,检查要扎实,结果要真实,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积极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搞好整改,实实在在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严防走过场。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应付检查的,要严肃批评,追究有关直接人员的责任。 附件: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统计表(一)、(二)。 广昌县监察局 广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7年7月30日 主题词:2007年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法 执行情况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县政协办、县纪办、县人武部政工科、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中共广昌县纪委监察综合室 2007年7月30日印发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