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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抚恤金的发放
信息类别:其他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08-11-28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F27100-0801-2008-0004
  责任部门:广昌县民政局优抚股
 
 

事项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伤残军人、人民警察、因公负伤人员
申办材料

1、本人申请;2、医疗诊断材料;3、评残报告或证明;4、编制证明;5、综合报告;6、表格照片。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评残相关材料→县民政部门审核→省级民政部门审批→评定伤残等级→县级民政部门发放残疾抚恤金。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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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承办机构 广昌县民政局优抚股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广昌县民政局(344900
联系方式 07943612656
监督电话 0794-362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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