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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待遇申请
信息类别:医疗卫生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08-11-28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F27100-0801-2008-0003
  责任部门:广昌县民政局
 
 

事项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29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办材料

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

办理程序

 

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按照“三查、三评、三公示”的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

(二)村委会核查、评议、公示;

(三)乡镇调查、评议、公示;

   (四)民政审查、公示。

办理时限

30天

收费标准 ------
承办机构 广昌县民政局低保办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每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07943612656
监督电话 0794-362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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