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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县二中和县城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人事股   发布时间:2007-04-18   文件编号:
 

 

2007年县二中和县城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公开考试考核为县二中和县城小学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额

     1、二   中(4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

     2、实验小学(6名):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2名。

     3、附    小(5名):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2名。

     4、羊面岭小学(4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

   二、报名条件

     1、二中:

     我县乡镇公办中学(含附中)在册在岗、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在我县乡镇公办学校已任教6周年以上的教师,或我县其他部门曾有在公办中学任教经历、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在册在职职工。

     2、实验小学、附小、羊面岭小学:

     我县乡镇公办小学在册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县乡镇公办学校已任教6周年以上的教师,或我县其他部门曾有在公办小学任教经历、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学历的在册在职职工。

     凡近5年违反计生政策者、近3年受过政纪党纪处分者、曾有违法犯罪行为者、在学校综合工作考核中曾列为末位者,均不得报考。本条涉及的时间,截止2007831

    三、选调程序

     1、、报名登记。采用填报学校及学科志愿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电子形式的报名。

     2、文化测试。测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卷面总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测试内容,小学教师岗位参照小学终端测试的标准,中学教师岗位参照中学教学大纲的要求(初中占60%,高中占40%)。

     3、业务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包括撰写说课稿、说课和教育教学骨干3个方面,各占15%70%15%。说课稿和说课的内容:小学教师岗位为小学阶段所报学科内容,中学教师岗位为初中阶段所报学科内容。说课稿、说课量均为一个课时。入闱业务考核人员,根据报考学校及学科教师选调名额、报名第一志愿、文化测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小数点后的数按1计算)。与入闱最后一名文化测试成绩并列者一道进入业务考核。

    4、公布排位。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含文化测试、业务考核的折算分和村级小学任教的附加分),分报考学校及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按业务成绩)排序公示。

    5、公布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查后,按照选调数额、参选人员排位,确定拟选调人员。在确定拟选调人员时,若第一志愿尚有空额,则从第二志愿中按总成绩的排位(总成绩相同,按业务成绩排序)调剂。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负责调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788--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资卡、“教育教学骨干”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重点是200281以来遵纪守法、师德表现和学年工作综合考核排位情况)、村级小学的任教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教育部门外的职工报考须带好现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五、其他

    1、文化测试和业务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教育教学骨干”计分办法:

      ①“学科带头人”称号:省级计100分,市级计60分,县级计30分。

      ②优质课、说课竞赛获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计100分,省级二等奖计80分,省级三等奖和市级一等奖计60分,市级二等奖计40分,市级三等奖和县级一等奖计20分。

      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称号:国家级计100分,省级计70分,市级计40分,县级计20分。

     以上三项应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组织评比的,均应在200281以后取得的方可计分,每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三项内容可累计计分,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3、目前在村级小学任教且连续任教5周年以上的,在文化测试、业务考核之外另加10分(附加分)。

    4、选调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具有同校教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经所任教学校考核合格者后正式调入,相关手续由教育、编制、人事部门办理;不合格者,回原校工作或由县教育局另行安排。

    5、举报电话:3622210(县监察局) 3622553(县教育局)

    6、本《公告》解释权属广昌县教师选聘选调工作办公室。

 

 

 广昌县教师选聘选调工作办公室

                                                        00七年八月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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