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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动用维修基金的审核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广昌县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04-30   文件编号:
 
 

信息名称

前期物业管理动用维修基金的审核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全县辖区内所属物业管理企业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1、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2、维修基金缴交凭证。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现场勘测→审核→审批   

公示方式

 

办理时限

工作日20

费用情况

 

  

 

承办机构

广昌县房产管理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   地址:江镇子暄南路2号(建设局六楼)   邮编:344900

联系方式

0794-3619015

监督电话

0794-3622509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广昌县房产管理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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