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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广昌县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股   发布时间:2008-04-30   文件编号:
 
 

信息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031

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

办理对象及范围

在县城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建房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含拆迁房屋);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申办材料

1、有详细规划或选址证;2、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他有关计划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3、有资质测绘部门提供的1/5001/1000地形图3份。

办理程序

申请及受理→初审→公示→听证→报批→发证

公示方式

公示栏公示

办理时限

工作日七日

费用情况

收费名称: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10-15/,

收费依据:93)赣府发13

  

 

承办机构

广昌县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股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   地址:江镇子暄南路2号(建设局二楼)   邮编:344900

联系方式

0794-3611951

监督电话

0794-3622509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广昌县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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