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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广昌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   发布时间:2008-04-30   文件编号:
 
 

信息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日)

办理对象及范围

建设单位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1、经建设单位法人签署的建筑工程许可申请表1份;2、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存复印件);4、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告(存原件);5、中标通知书(存原件);6、经施工企业出具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存原件);7、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县外施工单位应先进行注册备案登记);8、工程监理合同原件(县外监理单位应先进行注册备案登记);9、经监理单位出具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证明(存原件);10、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的30%(非招标的存原件);11、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核批→发证

公示方式

 

办理时限

工作日七日

费用情况

建筑上级行业管理费 6‰(总造价)收取         收费依据:96)赣价行78

  

 

承办机构

广昌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   地址:江镇子暄南路2号(建设局二楼)   邮编:344900

联系方式

0794-3610897

监督电话

0794-3622509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广昌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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