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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第一次编委会议题及意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人秘股   发布时间:2008-05-27   文件编号:
 
 

 二00八年第一次编委会议题及意见

 

    本着“从严控制,合理调整”的原则,县编办根据机构编制论证报批制度要求,对公安局、工业园区、果业办、粮食局、侨办、农业局等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审核、论证,并提出了以下处理建议,请编委会审议。

一、关于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改革及“三定”问题

根据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和抚州市编委《关于下达广昌县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精神,为优化警力资源,推动警力下沉,按照公安部和省市公安部门的要求,建议对县公安局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重新调整,由原来的17个内设机构减少至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合并到指挥中心、户政科合并到治安管理大队,督察大队、纪检监察室合并到政工监督室),内设机构除交通管理大队按正科配备管理外,其他均按副科配备管理。保留11个派出所机构(副科级)。上级核定公安局行政编制178名(其中:公安局编制调整为156名、交警为22), 工勤事业编制18名(其中交警3名),领导职数:原有局班子领导职数维持不变,其他科级职数26名(其中:正科级职数1名),各机构职数党内职务原则上按11双线配备,股级职数由80名减少为60名。具体详见方案。

二、关于工业园区机构设置问题

为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适应工业园区发展需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广发[2006]1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建议对工业园区机构设置进行调整。1、为更好地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建议将县招商局与县工业园区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园区管理和招商引资两种职能。2、保留工业园区内设机构设置5个,其中,党政办公室、财政分局、建设环保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名称不变,企业管理部更名为经济发展办公室,将原招商部并入招商局。3、园区内的派驻机构设置除公安设派出所外,其他原则上都按分局机构设置。4、其他事项按县委、县政府(广发[200619号)文件执行。

三、关于果业办归口农业局管理问题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为更好地理顺管理关系,便于开展工作,建议将县果业开发办公室从县林业局划出,归口县农业局管理,为农业局下属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维持不变。

四、关于调整县粮食局“三定”规定问题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为便于理顺工作职责,对粮食局机关“三定”进行调整。根据工作职责需要,建议将县粮食局原来内设4个调整为6个股室,即:保留办公室、财会股、行业管理股、调控股,增加仓储管理股、监督检查股。人员编制不变,增加股级职数2名,详见粮食局“三定”规定。

五、关于调整县外事侨务机构设置问题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县外事侨务工作之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根据市编委《关于县(区)外事侨务机构设置的通知》(抚编发[2007]89号)精神,建议将县外事办公室和侨务办公室合并为外事侨务办公室,作为一级机构列入政府序列,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六、关于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设置问题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1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抚发[200715号)的精神 ,为建立健全畜牧兽医工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建议:(1)在现有畜牧兽医防疫的基础上,成立广昌县畜牧兽医局,为县农业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县畜牧兽医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从县农技推广中心中调剂解决,不另增加编制)。核定领导职数局长1名。核定局内设3个股室,即:动物卫生监督股(对外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牌子)、畜牧兽医股、综合办公室。(2)根据抚发[200715号文件精神,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将动物防检员岗位划出,设置11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实行县农业局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暂维持以乡镇管理为主,县农业局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3)维持广发[200523号文件核定的30名编制不变,人员组成由乡镇改革后驻乡镇的动物防检员划入组成,编制人员经费纳入财政综合预算(按收支两条线落实全额拨款),具体详见《实施意见》。

    以上涉及科级机构的调整须经编委会通过后,须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

 

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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