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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意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广昌县政府法制办综合股   发布时间:2008-04-25   文件编号:广府办发[2008]10号
 
 

广昌县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意见

县政府法制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昌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20042008年)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进程,加强我县二○○八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现就我县二○○八年政府法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8,我县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政府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部署2008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实行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管理、是否依法办事、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3、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年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4、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管理。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管理工作,对示范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情况,按程序取消和增补示范单位资格。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自身内部监督机制,切实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5、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建立和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等制度。

6、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

7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广昌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要及时地查处违法行政案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8、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配合我省开展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和全面推行工作步骤,结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工作,加强对有关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

9、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跟踪评估制度。今年要开展《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

(三)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0、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对行政审批制度积极进行改进和创新,建立健全窗口式服务制、并联审批制等相关制度,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

11、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在网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要把广大群众最为关心、最想了解、实施过程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事项和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认真组织学习、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3、畅通复议渠道。积极主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信访案件转送制度,合理分流信访人员,减少信访量。         

14、改进复议方式。对复杂、疑难案件,坚持实地调查,认真核实证据。依法、及时组织听证,完善听证程序,严格听证纪律。适时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旁听,提高公开审理的效果。要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管理对象与行政执法机关的矛盾,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

15、确保复议质量。坚持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受理、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加大对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山林确权、企业改制等频发、群发性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力度。

16、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严格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配合人民法院组织开展1-2次典型行政案件庭审观摩工作。建立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跟踪反馈制度。

(五)扎实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

17、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采取短期轮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在全体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中进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

18、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大力开展以《纲要》为核心的依法行政知识宣传。及时公开政府法制信息,反映政府法制工作动态,促进经验交流和工作开展。

19、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围绕在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纲要》,加快法制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水平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撰写调研报告

(六)抓好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20、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围绕赶超发展的工作大局,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增强依法处理复杂棘手问题的能力,真正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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